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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延长阅览室开放时间的通知
2018-05-28 08:51  

关于图书馆延长阅览室开放时间的通知

日前,我校学生代表在校领导接待日提出延长图书馆阅览室开放时间的诉求。图书馆对此高度重视,经过深入调研,反复酝酿,我馆克服了目前人员短缺、空间分散等困难,对现行开放时间做如下调整:

1. 将报刊阅览室与专业阅览室合署办公(天纬路校区图书馆三楼报刊阅览室迁至四楼专业阅览室办公,三楼阅览室暂停开放);

2. 两校区图书馆合并后的报刊和专业阅览室开放时间由现行的周一至周五8:30——17:00(不含周六、周日、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调整为周一至周日8:30——21:30(不含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

3. 阅览室仍执行入室刷卡、不得携带书包入内和学生读者“只阅不借”等管理规定(详情后附);

4.图书馆将广泛听取师生读者意见和建议,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满足师生读者的需求。

5.以上调整自201861起执行。

附:《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天津美术学院图书馆2018年5月28日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本院教师、学生凭有效证件进入阅览室。

二、读者不得携带书包、饮料以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

三、阅览室内书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教师确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需将书刊借出馆外,需经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阅览室书刊一律开架阅览,每人每次限取一册,阅览完毕放回原处。

五、室内书刊如需复印,凭证件借出,用毕立即归还。

六、爱护书刊及室内设备,不得污损、撕割、偷盗书刊,禁止在桌椅上涂写乱画,违者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七、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阅览室内打手机。

八、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严禁衣冠不整者入内。

九、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和有关规定。

十、需使用专业阅览室授课的教师应提前与专业阅览室管理员预约,以便妥善安排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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